邓州门户网,邓州在线 邓州门户网手手机app
  邓州吧   投资理财   北京京华信托业务经理贪污21万案二审开庭(图)
返回列表
查看: 1523628|回复: 0
收起左侧

[信托理财] 北京京华信托业务经理贪污21万案二审开庭(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9 09: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516345189277801.jpg


  57岁的原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干部张凯军,因贪污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不服,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起上诉案。

  张凯军于1994年2至11月间,利用担任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二部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办理本单位给江阴市石油产品供销总公司和张家港市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贷款过程中,分别将上述两公司支付给本单位的21万余元现金利息据为己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凯军身为國家工作人员,利用履行对业务二部的经营管理职责职务便利,在办理贷款业务中,收取了江阴市石油产品供销总公司给予的现金利息后,将其中的人民币15.4元据为己有,并在办理向张家港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贷款的过程中,通过他人收取5.85万元现金利息,其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國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非法所得亦应追缴。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张凯军十二年有期徒刑;继续追缴其21万余元发还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

  一审判决后,张凯军不服以自己与单位1994年度存在的是民事承包法律关系,就该年度应上交本单位款项的問題应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而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自己将业务二部从江阴市石油产品供销总公司收取的现金利息15.4万元已于1996年9月12日上交单位;自己没有将业务二部从张家港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通过他人收取的现金利息”5.85万元据为已有为由上诉到二中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自己无罪。

  张凯军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没有贪污,没有将钱款占为己有,自己是被冤枉的。

  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门户网就是您的家!欢迎您常回家看看!如果您喜欢邓州门户网,请介绍给您身边的朋友!有了您的支持,门户网才能走得更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收藏:0 | 帖子:5853

广播台

精彩推荐

邓州市,邓州网,邓州吧,邓州论坛,邓州门户网
手机客户端
邓州门户网公众微信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377-62265777